记者从越秀区获悉,在“两热”防控工作中不落实防制措施的单位或机构,将面临行政处罚。
近期高温多雨,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控形势严峻,越秀区卫生健康局以《广东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为执法准绳,在全区范围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执法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倾倒积水、清理垃圾和废弃杂物等,并对不落实防制措施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记者获悉,在“两热”防控工作中,越秀执法人员对某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前台放置的一盆水培植物容器内水体浑浊,水中可见蚊幼虫孳生。该机构因疏于清理,导致孳生蚊幼虫甚至成蚊飞出,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 《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依法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在另一处机构,执法人员发现该场所天台废弃物和垃圾随意丢弃,有多处积水滋生蚊幼虫。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 《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依法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本次行动聚焦风险隐患,执法人员对人员密集的机团单位、学校、医院、酒店及蚊虫易滋生的建筑工地、废品回收站等场所展开执法排查,以环境卫生死角、各类积水清理、防蚊灭蚊设施配置开展重点检查。
检查中,部分单位被当场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消极应对或整改不力、防制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某机构因忽视楼宇天台公共区域积水清理、导致蚊幼虫滋生,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为全区相关责任主体敲响警钟。
截至目前,越秀区卫生健康局已对33家机构下达风险提醒函,并对9家未落实病媒生物防制管理措施导致蚊幼虫滋生的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同时明确给予三天整改期限,对逾期不整改的单位直接罚款,从严处理。
越秀区卫生健康局表示,将持续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健全长效监督机制,以不定期“回头看”,确保防控措施刚性落地。单位和个人务必引以为戒,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清理与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同时呼吁全体市民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共筑无蚊健康家园。
南方+记者 马艺天